关于“老赖每年都要执行吗”这个问题,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老赖”在法律上的定义,通常指的是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即那些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
针对您的问题,并不是每年都需要对老赖进行执行,而是根据其是否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以及是否存在失信行为来决定是否继续执行或采取其他信用惩戒措施。具体来说: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具有特定失信行为(如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等)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一般为二年。若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期限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删除失信信息的条件:在纳入期限内,如果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主动纠正了失信行为,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此外,还有其他一些情形(如已履行完毕、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等)下,人民法院也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重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果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再次出现失信行为,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执行措施的持续性:对于老赖的执行并不仅仅局限于每年一次,而是根据其失信行为的持续情况和是否履行了义务来动态调整。如果老赖一直未履行义务且存在失信行为,人民法院可能会持续采取执行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限制高消费,公开曝光等。
综上所述,对老赖的执行并不是每年固定进行的,而是根据其失信行为的持续情况和是否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来动态调整的。如果老赖一直未履行义务且存在失信行为,人民法院可能会持续采取执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