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违反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该法条规定,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因此,对于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的行为,法律有明确的处罚规定,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如有相关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