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村可以开土地证明吗”这一问题,我需要为您详细解释一下相关的流程和责任部门。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村委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它主要负责的是村内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但并不具备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土地权属证明的职能。土地权属证明,特别是用地权属证明,通常需要由具有相应管理权限和法律效力的政府部门来出具。
针对您提到的“村里的土地无宅基地权属证书,村委会也无法提供村集体土地证”的情况,这确实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但解决这个问题,并不是通过村委会来出具土地证明,而是需要向乡镇及以上的政府部门进行申请。
具体来说,您可以向当地的规划资源分局(或类似名称的部门,具体名称可能因地区而异)进行咨询和申请。这个部门是负责土地管理和规划的,具有出具用地权属证明的职能。他们会根据您的申请和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和调查,然后出具相应的土地权属证明。
因此,针对您的问题,我的答案是:村委会无法直接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土地证明,您需要向乡镇及以上的规划资源分局(或类似部门)进行申请和办理。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