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赌博叫什么罪名-仲剑律师|法行宝
2025-10-09 刑事辩护

在我国《刑法》中,并没有直接命名为“网络赌博罪”的罪名,网络上赌博行为可能触犯的罪名主要包括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以下是对这两个罪名的详细解释和分析:

一、赌博罪

  1. 法律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构成赌博罪。
  2. 构成要件:

    • 主体:适用于所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 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明确的营利目的。
    • 客体:侵犯的是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
    • 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常业的行为。具体来说,“聚众赌博”指组织、招引多人参与赌博,并从中抽头渔利。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组织3人以上赌博,且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5000元以上,或赌资数额累计达5万元以上,或参赌人数累计达20人以上,均构成聚众赌博。而“以赌博为业”则指的是那些长期以赌博为生,依赖赌博收入维持生活的人。
  3. 法律后果:

    • 构成赌博罪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二、开设赌场罪

  1. 法律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也构成犯罪。在网络环境下,这通常表现为建立赌博网站、接受投注,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行为。
  2. 构成要件:

    • 主体:同样适用于所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 主观方面:行为人需出于故意,并具有营利目的。
    • 客体:侵犯的是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
    • 客观方面:表现为开设用于赌博的场所或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来组织赌博活动。具体包括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用于组织赌博、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参与赌博网站的利润分成等情形。
  3. 法律后果:

    •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 情节严重的(如赌资数额巨大、参赌人数众多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其他相关规定与建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虽然不构成犯罪,但也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如拘留和罚款。
  • 网络赌博不仅违法,而且极易引发欺诈等恶意行为,对个人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并破坏社会稳定。因此,我建议广大网民要自觉抵制任何形式的网络赌博活动,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个人财产安全。

若您或您身边的人涉及网络赌博相关问题,请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