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司法调解书已经按过手印,即双方已经签字确认调解协议,但对方却不执行的话,您完全不必惊慌,因为法律为您提供了相应的救济途径。
首先,要明确的是,司法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一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就意味着双方已经达成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如果一方拒绝履行这个协议,另一方是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
接下来,您需要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一般为二年,这个期间是从调解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的。如果调解书规定的是分期履行,那么就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在申请执行时,您需要向作出调解书的原审法院或者与之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这些材料通常包括调解书、申请执行书、身份证明等。法院在收到您的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条件,就会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强制执行程序启动后,法院会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强制对方履行调解书中确定的义务。这些措施可能包括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财产等。如果对方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且情节严重的话,还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从而受到刑事处罚。
此外,除了申请强制执行外,法院还可以对被执行人采取一些其他措施来促使其履行义务,比如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不履行义务信息、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等。
总的来说,如果对方不执行司法调解书,您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要因为对方的不履行而感到无助或沮丧,法律会为您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