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流通的人民币网上售卖假的属于售卖假币吗-荣文举律师|法行宝
2025-10-08 经济纠纷

不流通的人民币网上售卖假的,确实属于售卖假币的行为。以下从几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一、假币的定义与范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相关规定,仿照真货币的图案、形状、色彩等特征非法制作的假人民币、假外币,以及“道具类”假币,均属于假币的范畴。这里的“道具类”假币,指的是仿照真货币的图案、形状、色彩等非法制作,并在票面上添加“影视道具”、“魔术道具”、“禁止流通”、“prop money”、“movie money”等字样,或将票面信息修改为“中国影视银行”、“天地银行”、“中国魔法银行”等的假币。因此,不论假币是否标注了“道具”等字样,只要其仿照了真货币的特征进行非法制作,就属于假币。

二、售卖假币的法律后果

售卖假币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还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伪造货币罪或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罪等罪名。根据刑法的规定,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不流通人民币与假币的关系

不流通的人民币,如已经停止流通的旧版人民币,虽然其本身不再作为法定货币流通,但仍然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未经中国人民银行许可的非法买卖、仿制或使用不流通人民币图样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如果有人在网上售卖仿制的不流通人民币,且这些仿制品符合假币的定义(即仿照了真货币的特征进行非法制作),那么这种行为就构成了售卖假币。

四、实际案例与监管措施

在实际操作中,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会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利用互联网平台非法销售假币和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商品等行为进行重点整治。例如,中国人民银行合川分行和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曾联合发布公告,明确禁止销售包括“道具类”假币在内的各类假币,并鼓励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和举报相关违法行为。

建议:

  • 广大网民应增强法律意识,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假币制作、售卖或传播行为。
  • 如果发现网上有售卖假币的违法行为,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以维护金融秩序和人民币的信誉。
  • 对于收藏爱好者来说,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和收藏人民币及其相关产品,避免购买到假币或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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