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权监护权是新法吗-王崇旭律师|法行宝
2025-10-07 婚姻家庭

关于您提出的“人格权监护权是新法吗”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解答:

首先,人格权并非新法。人格权是民事主体对其生命、健康、名誉、肖像等特定的人格利益享有的权利,它关系到每个人的人格尊严,是民事主体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我国宪法明确规定要尊重和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而民法典更是将人格权制度独立设为一编,强调人格权保护,这既是民法典的一大亮点,也是一个重大的制度创新。但人格权的概念和保护原则并非新近提出,而是在法律体系中有着长期的发展和演变。

其次,关于监护权与人格权的关系,在民法典中得到了明确的阐述。监护权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利的保护,依法可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人格权保护的相关规定。这意味着,在监护权受到侵害时,可以参照人格权保护的相关规定来寻求法律救济。

再者,“人格权侵害禁令”是民法典新确立的制度。当侵害他人人格权益行为已经或者即将发生,不及时制止将导致损害后果难以弥补时,受害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颁发禁令。这一制度旨在及时制止侵害人格权的行为,防止侵害人格权的损害后果发生或扩大,具有对人格权保护的事前预防功能。在监护权受到侵害的情境下,如父母一方藏匿未成年子女,另一方可以依法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来保护自己的监护权。

最后,具体到监护权与人格权侵害禁令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在适用民法典的过程中,也给出了明确的解释和指导。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中就明确规定,父母一方或者其近亲属等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另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参照适用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七条规定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综上所述,人格权并非新法,但民法典对人格权的保护进行了强化和创新,并新确立了“人格权侵害禁令”制度。在监护权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参照人格权保护的相关规定来寻求法律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