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意见由几名签发-吴勇波律师|法行宝
2025-10-06 合同纠纷

鉴定意见书至少需要有一个司法鉴定人签字。以下是详细分析:

  1. 基本规定:

    •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七条,司法鉴定意见书应当由司法鉴定人签名。这意味着,每一份鉴定意见书都必须有至少一名司法鉴定人的签字,以确保鉴定意见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多人鉴定的情况:

    • 当多人参加鉴定时,如果对鉴定意见有不同意见,应当注明。这并不意味着需要所有参加鉴定的人都签字,而是要求在意见有分歧时,在鉴定意见书中明确记录不同意见。
    • 同时,根据同一法规的第十九条,司法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事项,应当指定或者选择二名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对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可以指定或者选择多名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但即便如此,也并不意味着所有参与的鉴定人都需要在同一份鉴定意见书上签字,而是至少需要有一名司法鉴定人签字。
  3. 补正情况:

    • 如果在鉴定意见书出具后发现有需要补正的情形,如图像、谱图、表格不清晰,签名、盖章或者编号不符合制作要求,或者文字表达有瑕疵但不影响司法鉴定意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进行补正。补正时,由至少一名司法鉴定人在补正处签名。这进一步强调了至少需要有一名司法鉴定人签字的要求。
  4. 司法鉴定人的责任:

    • 司法鉴定人需要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并对自己出具的鉴定意见负责。这要求司法鉴定人在签字时必须确保鉴定意见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建议:

  • 在涉及鉴定意见书的法律事务中,务必确保鉴定意见书上有至少一名司法鉴定人的签字,以符合法律规定。
  • 如果对鉴定意见书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鉴定过程,可以要求查看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或联系鉴定机构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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