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税收征管罪移送标准-罗健亮律师|法行宝
2025-04-13 经济纠纷

危害税收征管罪移送标准主要包括逃税罪、抗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以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具体标准。以下是详细的移送标准:

  1. 逃税罪:

    • 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
    • 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
  2. 抗税罪:

    •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且造成税务工作人员轻微伤以上的;
    •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虽未造成税务工作人员伤害,但以给税务工作人员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财产等造成损害为威胁,抗拒缴纳税款的;
    • 聚众抗拒缴纳税款的;
    • 以其他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
  3. 骗取出口退税罪:

    •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4.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 虚开的税款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 造成国家税款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这些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等法律法规制定的。当税务机关在日常税收征管、税务检查或纳税评估等工作中发现纳税人存在上述涉嫌危害税收征管犯罪的行为时,应及时进行初步调查核实,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若确认达到移送标准,税务机关应依法将案件移送至同级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我建议纳税人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应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避免触碰法律红线。同时,若面临税务问题或涉嫌税务犯罪,应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法律帮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