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理的职权由谁授予-张俊华律师|法行宝
2025-04-12 公司事务

公司经理的职权主要由法律和公司章程授予,并可能通过公司与经理之间的合同进行进一步约定。

一. 法定职权

公司经理的一部分职权是由法律直接赋予的,这些职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有明确规定。例如,经理有权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以及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等。这些职权是经理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职责,无需公司额外授权。

二. 章定职权

除了法定职权外,公司章程也可以对经理的职权进行特别规定。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自治法规,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对经理的职权进行细化和补充。例如,公司章程可以明确经理在特定情况下的决策权或审批权,或者对经理的某些职权进行限制或约束。这些职权是经理在公司内部管理中的重要依据,需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约定职权

此外,公司与经理之间还可以通过合同形式约定具体的职权。这种约定通常基于双方的协商和共识,旨在明确经理的具体职责和权力范围。例如,公司可以与经理签订目标责任书,约定经理在一定期限内应达到的经营业绩指标和相应的奖励措施,或者约定经理在特定项目中的决策权和资源调配权等。这些约定职权是经理与公司之间基于平等自愿原则达成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综上所述,公司经理的职权来源多元,既包括法律直接赋予的法定职权,也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章定职权,以及公司与经理之间通过合同约定的约定职权。经理在行使职权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合同约定,确保职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