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往返境外诈骗怎么处理-赵可律师|法行宝
2025-04-12 刑事辩护

多次往返境外实施诈骗的行为,将依法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量刑范围可能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 多次往返境外诈骗的法律性质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多次往返境外实施诈骗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有明确规定:有证据证实行为人参加境外诈骗犯罪集团或犯罪团伙,在境外针对境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一年内出境赴境外诈骗犯罪窝点累计时间30日以上或多次出境赴境外诈骗犯罪窝点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 多次往返境外诈骗的量刑考量

  • 量刑依据:根据诈骗数额的大小以及是否有其他严重情节(如多次往返境外诈骗),法院将确定具体的量刑幅度。对于多次往返境外诈骗,即使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也会因“其他严重情节”而被从重处罚。
  • 量刑范围:对于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诈骗罪,量刑范围通常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 实际案例分析

  • 案例概述:假设有犯罪嫌疑人安某等人在一年内多次往返境外诈骗犯罪窝点,累计时间超过30日,虽然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根据《意见(二)》的规定,他们仍将被认定为具有“其他严重情节”,依法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 判决结果:在湖北省建始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类似案件中,法院以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判处安某等14人有期徒刑五年至一年二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这一判决体现了对多次往返境外诈骗行为的严厉打击。

四. 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虽然多次往返境外诈骗行为通常会被从重处罚,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够证明其出境从事的是正当活动,或者能够证明其在境外受胁迫实施诈骗行为(且能够与外界保持自由联络的情况除外),则可能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

我的建议:对于涉及多次往返境外诈骗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尽可能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同时,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律师进行辩护,以争取最有利的法律结果。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