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存烟花爆竹涉嫌危险作业罪的案例-田晏泽律师|法行宝
2025-10-02 刑事辩护

储存烟花爆竹涉嫌危险作业罪的案例确实存在,以下是一些典型案例及法律分析:

案例一:腾冲市郑某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

  • 案情简介:2024年1月31日,腾冲市应急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在一仓库内查获被告人郑某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224件。经安全风险评估,该储存点的火灾、爆炸事故风险等级为一级,极危险,属于不可接受风险。郑某未经依法批准或许可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存在发生人员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
  • 处理结果:法院审理认为,郑某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危险作业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

案例二:仙桃市肖某洪非法储存爆炸物案

  • 案情简介:2023年11月20日,仙桃市应急管理局根据举报线索,联合公安局在城区一隐蔽场所查获烟花爆竹制品2209件。经查,肖某洪未经依法许可,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经营储存的作业活动,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涉案烟花爆竹中的黑火药、烟火药含量均超过非法储存爆炸物罪的定罪量刑和立案追诉标准。
  • 处理结果:肖某洪的行为涉嫌构成危险作业罪和非法储存爆炸物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2月5日,公安局对肖某洪正式作出刑事立案侦查决定;2024年1月10日,另一涉案人员肖某山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三:湖南省华容县闵某非法储存并销售烟花爆竹案

  • 案情简介:闵某在居民房内非法储存并销售烟花爆竹,被应急管理局查获。
  • 处理结果:闵某因犯危险作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律分析

  1. 危险作业罪的构成: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的规定,危险作业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行为。
    • 在储存烟花爆竹的情境中,若未经依法批准或许可,擅自储存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即可能构成危险作业罪。
  2.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危害:

    •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非法储存地点一般位于民宅或废弃厂房内,周围环境、人员复杂,安全隐患极大。
    • 非法储存行为不但自身作业具有高度危险性,而且也对社会公共安全具有潜在的、间接的威胁,存在造成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
  3. 法律后果:

    • 构成危险作业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能面临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
    • 除了刑事责任外,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建议与警示

  • 严格依法依规: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个人应当严格依法依规从事烟花爆竹的生产、作业等活动,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 增强法律意识:消费者也要增强法律意识,通过合法途径购买烟花爆竹,并在指定区域燃放。
  • 及时举报:若发现非法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应及时向应急管理和公安部门举报。

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涉及此类案件,或有任何法律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