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交通违法记1分-王欢律师|法行宝
2025-10-01 交通事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以下是一些会被记1分的交通违法行为,这些行为主要涵盖了驾驶过程中的多个方面,旨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与安全:

一、超速行驶(特定条件)

  •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若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但未达到百分之二十,将被记1分。例如,在普通国道上,若限速60公里/小时,实际车速达到66-71公里/小时即属此情况。

二、不按规定会车、倒车、掉头

  • 不按规定会车,如未为对方车辆让行、占用对方车道等,影响正常会车秩序的行为,将被记1分。
  • 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如在有禁止标志的地点进行此类操作,同样会被记1分。

三、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 在夜间无路灯、照明不良或遇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不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转弯时不提前开启转向灯等,均属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将被记1分。

四、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

  •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如禁止通行、禁止驶入、禁止转弯等)和禁止标线(如单、双黄实线)的指示,将被记1分。

五、超载与超尺寸

  • 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将被记1分。
  • 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但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同样会被记1分。

六、未按期检验与擅自改装

  •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将被记1分。
  • 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也将被记1分。这包括加高车厢栏板、增加车辆载重等擅自改动行为。

七、未系安全带与未戴安全头盔

  • 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将被记1分。
  • 驾驶摩托车时不戴安全头盔的,同样会被记1分。

八、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 驾驶机动车时,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车未关好车门、车厢,驾车时吸烟、饮食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也将被记1分。

总结:

上述交通违法行为一次记1分的规定,体现了对道路交通安全的严格管理。作为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避免不必要的记分和处罚。同时,建议定期关注公安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以获取最新的法规政策解读和交通安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