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车又将车辆出售 是否构成诈骗-孙树律师|法行宝
2025-09-30 刑事辩护

借名买车后又将车辆出售,是否构成诈骗,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以及是否实施了欺骗行为。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一、构成诈骗罪的情形

若行为人在借名买车时,就怀着非法占有购车款的故意,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对方同意借名买车并获取购车款,随后将车辆出售并将所得款项据为己有,拒不归还购车款或者无法联系到,那么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诈骗罪。

举例说明:

  • 甲没有购车资格,便与有资格的乙协商借名买车。甲将购车款转给乙后,乙却将车变卖,车款被其挥霍,之后乙失联。在此案例中,乙在借名时可能就怀着非法占有的目的,通过欺骗手段获取了甲的购车款,并将车辆出售,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法律后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不构成诈骗罪的情形

如果行为人仅仅是单纯的借名买车,不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是因为自身购车受限等合理缘由借名,并且后续正常使用车辆、配合处理相关事宜,那么这种行为通常不构成诈骗罪,而属于民事上的借名合同关系。

举例说明:

  • 丙因工作原因需要一辆车,但自己没有购车资格,便与有资格的丁协商借名买车。丙将购车款转给丁后,丁以自己的名义购买了车辆,并交给丙使用。丙一直正常使用车辆,并按时支付相关费用。在此案例中,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只是按照约定协助丙购车,因此不构成诈骗罪。

法律后果:

  • 若因借名买车产生了纠纷,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来解决,依据双方的约定以及相关证据确定权利义务。

三、特殊情形:借名贷款买车后出售

还有一种特殊情形是,行为人以借名贷款买车为名,诱骗他人贷款买车后非法转卖获利。这种行为也构成诈骗罪。

举例说明:

  • 王某曾经从事汽车销售工作,因做生意资金短缺,便萌生了“找人贷款买车,再把车转卖,所得车款拿出少部分好处费给贷款人,剩下据为己有,贷款由贷款人自己偿还”的非法生财之道。王某找到同样从事汽车销售的李某,两人以“贷款买车放在租赁公司挣钱”等虚假理由和给“好处费”为诱饵寻找贷款人,并承诺只需借用贷款人名义贷款,不用贷款人实际还款。信以为真后,贷款人深信自己不用付首付、不用还贷款、还能拿“好处费”。王某、李某提车后,立即诱骗贷款人签订所谓的“安全协议”,实际上贷款人与案外人(即买家)签订的是车辆买卖协议。贷到了款,拿到了车后,王某将车辆运到其他地方低价转卖,非法获利据为己有,而贷款人被骗后“车财两空”。在此案例中,王某、李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构成诈骗罪。

法律后果:

  • 同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对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进行处罚。

总结与建议:

借名买车后又将车辆出售是否构成诈骗,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若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和欺骗行为,则可能构成诈骗罪;若只是单纯的借名买车,不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则通常不构成诈骗罪。在面对此类情况时,建议双方明确约定权利义务,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