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金额是以被骗总额算还是按还款算-刘汉涛律师|法行宝
2025-09-29 刑事辩护

诈骗金额是以被骗总额来计算,而非按还款金额计算。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阐述:

一、诈骗金额的计算原则

  1. 总体原则:诈骗金额的计算应基于行为人实际骗取的财物总额,这包括现金、物品等具有直接经济价值的财物,以及通过其他形式骗取的经济利益。这一原则适用于无论是共同犯罪还是单人作案的情形。

  2. 共同犯罪情形:在共同诈骗犯罪中,各犯罪人应对他们共同参与实施的诈骗行为所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责任。即使团伙内部分赃不均,每个成员也应以整个犯罪行为所骗取的财物总额作为定罪量刑的基础。例如,若三人共同诈骗得逞100万元,无论各自分到多少,三人的诈骗金额均认定为100万元。

  3. 单人作案情形:对于单人实施的诈骗犯罪,诈骗金额即为其实际骗取被害人的财物总额。如某人独自诈骗得5万元,其诈骗金额即为5万元。

二、诈骗金额的具体计算方法

  1. 直接骗取的财物价值:包括现金、物品等,以其实际价值计算。若骗取的是无法直接确定价值的财物,如虚拟财产、债权等财产性利益,应委托相关机构进行估价,以估价结果作为诈骗金额。

  2. 多次诈骗的累计计算:若犯罪嫌疑人多次实施诈骗行为,应将每次诈骗所骗取的财物价值相加,得到总的诈骗金额。例如,某人先后三次诈骗,分别骗得5000元、3000元和2000元,则其诈骗总额为10000元。

  3. 案发前返还财物的处理:若案发前犯罪嫌疑人已返还部分财物给被害人,则在计算诈骗金额时应予以扣除。例如,某人诈骗得5万元,但在案发前返还了2万元给被害人,则其实际诈骗金额为3万元。

三、不计入诈骗金额的情形

  1. 间接经济损失:如精神损害赔偿等费用,一般不纳入诈骗金额的计算范围。但在量刑时,这些间接经济损失可作为参考因素,以体现犯罪行为的全面危害性。

  2. 犯罪成本:犯罪嫌疑人为实施诈骗而投入的工具、资料等费用,不计入诈骗金额。这些费用是犯罪的成本,不应由被害人承担。

四、法律依据与量刑考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一定的金额(如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具体标准因地区而异)即构成诈骗罪。量刑时,法院会根据诈骗金额的大小来判定犯罪的严重程度,并综合考虑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分赃情况、是否返还财物等因素,决定相应的刑罚。对于起次要或辅助作用且分赃较少的犯罪人,或者案发前积极返还财物的犯罪人,法院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总结与建议:

诈骗金额的计算应以实际被骗的总额为准,并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进行准确认定。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每个案件都能得到公正、合理的处理。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涉及诈骗案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了解案件情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