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6人的事故属于较大事故。
在生产安全领域,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事故的等级划分主要依据人员伤亡数量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具体来说,事故被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因此,死亡6人的事故明确符合“较大事故”的定义。此类事故的调查处理通常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或由其授权、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详细调查,以查明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法律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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