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体现和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 近年来,我国刑事犯罪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重罪案件比例下降,而轻罪案件比例和轻刑率明显上升。相比重罪,大多数轻罪案件的社会危害较小,罪责更轻。有过轻微犯罪的人认罪悔过的可能性较大,重新融入社会也较快,社会关系更容易修复。
- 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正是基于这一背景而设立,它区分了轻罪与重罪,仅适用于轻微犯罪这一特定情形,如一般的盗窃、诈骗等轻微违法行为,而不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等重罪。这一制度体现了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即“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
完善犯罪附随后果制度机制,实现惩治与预防犯罪的目的:
- 犯罪附随后果是指犯过罪的人及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因其犯罪或刑事处罚记录所产生的权利或资格限制、禁止或者剥夺等后果。轻微犯罪也是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应依法予以惩治。但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在轻微犯罪得到惩治的前提下,对轻微犯罪记录依法予以封存处置。
- 犯罪记录被封存后,不得随意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除非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这样,既有助于惩治轻微犯罪,又可避免犯罪记录给有过轻微犯罪的人带来法律规定以外的后果,如就业、升学等方面的歧视,从而打破他们回归社会的屏障,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目的。
防止轻微犯罪记录对其亲属的不当影响,促进社会治理创新:
- 我国古代有“连坐”、“株连”的做法,但现代法治的一项基本原则是任何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都应当由违法犯罪行为人本人承担,而不能株连或及于他人。然而,在实践中,有的地方出台了规范性文件,对涉罪人员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及其他近亲属在受教育、就业、社保等方面的权利进行限制,这违背了罪责自负原则。
- 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建立,明确了这一制度的适用对象和范围,使其不仅适用于未成年人轻微犯罪,也适用于成年人轻微犯罪。同时,它规范了轻微犯罪附随后果,防止轻微犯罪记录对其亲属入学、就业等方面的不当影响。这有利于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是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体现。
总结来看,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刑事司法制度的创新改革举措,它有利于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彰显法治文明,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促进社会进步。如果您在轻微犯罪记录封存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