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诉会在认罪认罚书中写明吗-翟芳桐律师|法行宝
2025-09-27 刑事辩护

关于您提出的“不起诉是否会在认罪认罚书中写明”的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结论:认罪认罚具结书(或称为认罪认罚书)上确实有可能写明“不予起诉”。这通常意味着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后,基于犯罪嫌疑人的认罪认罚态度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不将其起诉至法院进行审判。

详细解释:

  1. 含义:

    • 认罪认罚具结书上的“不予起诉”表述,是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后作出的一种决定。它表明,尽管犯罪嫌疑人可能构成犯罪,但出于某些特定情形(如犯罪情节轻微、有重大立功表现等),检察机关认为不需要或不宜将其起诉至法院。
  2. 可能的原因:

    • 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 符合特定条件的不起诉:如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并有重大立功表现或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也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 具结书的效力:

    • 对犯罪嫌疑人而言,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后,即表示其认可检察机关的认定和处理意见,需遵守具结书中的相关承诺。
    • 对检察机关而言,通常应按照具结书的内容执行。但若出现新的事实、证据或犯罪嫌疑人违反具结书中的约定等特殊情形,检察机关有权重新审查并调整处理决定。
  4. 后续程序及影响:

    • 检察机关会根据具结书的内容正式作出不起诉决定书。若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 即使具结书上写着“不予起诉”,检察机关仍可能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非刑罚处理,如行政处罚、教育矫治等。
    • 被不起诉人通常不会留下刑事犯罪记录,但可能会有相关的违法记录。对于未成年人,若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等情况,还会有更有利于其成长的记录封存等措施。

建议: 面对认罪认罚具结书及不予起诉的决定,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和具体的法律意见。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都可能有所不同,处理方式也会有所差异。通过专业律师的指导,您可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确保处理结果的公正与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