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共和国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属于法律还是行政-李笠律师|法行宝
2025-04-09 行政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属于行政法规。具体分析如下:

一. 法规性质判断

  1. 法律与行政法规的区别:在我国,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并颁布的,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而行政法规则是由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其效力次于法律。
  2.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制定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这一点明确了其行政法规的性质。

二. 具体法规条款

  • 根据《立法法》的相关规定,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组织起草,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国务院总理签署公布。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是按照这一程序制定并公布的,因此它属于行政法规。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行政法规,而非法律。这一结论是基于其制定主体和制定程序来确定的。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