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那个月-赵江峰律师|法行宝
2025-04-09 婚姻家庭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有所调整。具体为: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每月扣除标准为3000元;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以下是详细分析:

  1. 独生子女扣除标准:

    • 自2023年1月1日起,独生子女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调整为每月3000元。这一调整较之前的每月2000元有所提高,旨在进一步减轻独生子女的赡养负担。
  2. 非独生子女扣除标准:

    • 对于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额度同样为每月3000元,但这一额度需要由兄弟姐妹共同分摊。
    • 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确保分摊的公平性。
  3. 分摊方式:

    • 分摊方式可以由赡养人均摊、约定分摊或者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 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且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 分摊方式和额度一旦确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综上所述,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已经调整为独生子女每月3000元,非独生子女每人每月不超过1500元(总额3000元分摊)。这一政策调整体现了国家对老年人赡养问题的重视和对纳税人的税收优惠。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