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签了合同两份都在单位手里,合同本身通常仍然有效,但单位持有两份合同且不让劳动者写日期的行为可能违法,并可能侵害劳动者的知情权和合同权益。
分析如下:
合同效力:
-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在文本上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生效并不以劳动者必须持有合同为要件。因此,即使两份合同都在单位手里,合同本身仍然有效。
单位持有两份合同的合法性:
- 法律规定,合同文本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知情权和合同权益,确保劳动者能够充分了解合同内容并行使自己的权利。
- 如果单位持有两份合同,且拒绝向劳动者提供合同文本,这种行为可能违反法律规定,并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不让写日期的合法性:
- 日期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确定了合同生效的时间以及双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起止时间。
- 如果单位在合同中故意不写日期,或者拒绝让劳动者在合同上写日期,这种行为可能构成对合同完整性的破坏,并可能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此外,这也可能侵害劳动者的知情权,因为劳动者无法准确知道合同生效的具体时间。
劳动者的权益保护:
- 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提供合同文本,并确保合同中包含所有必要的要素,如日期、双方信息、合同条款等。
- 如果单位拒绝提供合同文本或故意在合同中遗漏重要要素,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单位改正。如果因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害,单位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建议:
- 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应确保自己持有合同文本,并仔细核对合同内容,包括日期等重要要素。
- 如果单位拒绝提供合同文本或故意在合同中遗漏重要要素,劳动者应及时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并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可能的法律后果:
- 如果单位因持有两份合同且不让劳动者写日期等行为被认定为违法,可能会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如责令改正、罚款等。
- 如果因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害,单位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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