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宣传的条例或者法律规定-张津川律师|法行宝
2025-04-09 婚姻家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对非遗宣传有明确规定。具体来说:

一. 非遗宣传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宣传,提高全社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这一条款明确规定了政府在非遗宣传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旨在通过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二. 非遗宣传的具体措施

该法还规定了多项具体措施来推动非遗宣传:

  1. 政府主导的宣传活动

    •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文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宣传、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这表明政府应主动承担起组织宣传活动的职责,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向公众展示非遗项目的魅力。
  2. 教育机构的宣传作用

    • 第三十四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开展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学校作为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将非遗教育纳入教学计划,通过课堂教学、课外活动等形式向学生普及非遗知识。
  3. 新闻媒体的宣传责任

    • 第三十四条:“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宣传,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新闻媒体作为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应积极报道非遗项目的相关新闻和活动,提高公众对非遗的认知度。
  4. 公共文化机构的宣传展示

    • 第三十五条:“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研究机构、保护机构以及利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等,应当根据各自业务范围,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理、研究、学术交流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宣传、展示”。这些机构应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和优势,通过展览、讲座、演出等形式向公众展示非遗项目的独特魅力和深厚底蕴。

三. 非遗宣传的意义

加强非遗宣传不仅有利于提高公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还有助于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通过宣传展示非遗项目的独特魅力和深厚底蕴,可以激发公众对传统文化的兴趣和热爱,促进非遗项目的传承和发展。

我建议各级政府、教育机构、新闻媒体和公共文化机构等应积极响应法律规定,加强非遗宣传工作,共同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