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协商期间寄送催收函,通常是为了提醒借款人逾期状态并未改变,同时保留法律追索权利的证据。具体分析如下:
一. 提醒借款人逾期状态
- 逾期协商并不等同于还款:虽然双方在进行逾期协商,但这并不意味着借款人已经履行了还款义务。催收函的寄送,是一种正式的提醒,告知借款人其仍处于逾期状态,需要尽快解决逾期问题。
- 保持沟通压力:通过寄送催收函,债权人可以保持对借款人的沟通压力,促使其更加积极地参与协商,并尽快达成还款协议。
二. 保留法律追索权利的证据
- 法律程序的需要:在逾期协商过程中,如果借款人最终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追索债务。催收函的寄送,可以作为债权人已经采取合理措施催告借款人还款的证据,为后续的法律程序提供支持。
- 避免法律风险:寄送催收函也是债权人避免法律风险的一种方式。如果债权人未采取任何措施来催告借款人还款,而直接提起诉讼或采取其他法律手段,可能会面临被借款人质疑其未履行催告义务的风险。
我建议,在收到催收函后,借款人应积极配合债权人的协商要求,尽快达成还款协议并履行还款义务。同时,借款人也应了解自己的法律权益,确保在协商过程中不会受到不公平的待遇。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