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诈骗犯被抓并移送至检察院后,检察院会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案件进行全面的审查起诉。这一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步骤:
一、审查起诉阶段
全面审查证据:检察院会仔细审查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材料,包括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证人证言、物证、书证等,以核实犯罪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补充侦查:如果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可能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的期限通常为一个月,且最多可以进行两次。
决定是否起诉:经过审查,如果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条件,就会向法院提起公诉,请求法院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二、不起诉的可能性
在审查起诉过程中,也存在不起诉的可能,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法定不起诉:如果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或者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或者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等,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这通常发生在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时。
证据不足不起诉:如果经过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三、嫌疑人权益的保障
在案件到检察院后,嫌疑人的权益会得到多方面的保障:
获得法律帮助权:检察院有义务告知嫌疑人其有权委托辩护人,以获得法律帮助。
申请回避权:如果嫌疑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检察人员等,嫌疑人可以申请其回避。
如实供述获得从宽处理权:如果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获得从宽处理。
申诉、控告权:如果嫌疑人认为办案人员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有权提出申诉或控告。
获得不起诉决定时的释放权:如果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嫌疑人应当立即被释放。
四、后续处理
如果检察院决定提起公诉,案件将进入法院审判阶段。法院会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定罪量刑。同时,被害人也可以通过附带民事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概括起来,当诈骗犯被抓并移送至检察院后,检察院会进行全面的审查起诉,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同时,嫌疑人的权益也会得到多方面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