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书追加条款怎么写-韩莹律师|法行宝
2025-09-26 合同纠纷

调解书追加条款的核心写法是:在原调解书基础上,通过书面协议形式明确新增条款内容,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附于原调解书后,或直接在原调解书中补充并由双方重新签署。具体操作时,需根据追加条款的性质和目的,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进行:

  1. 补充协议形式
    若追加条款是对原调解书内容的补充或细化(如增加履行期限、调整履行方式等),可单独签订《补充调解协议》。协议中需明确:

    • 双方当事人信息(与原调解书一致);
    • 补充条款的具体内容(如“原调解书第X条中‘X月X日前支付’变更为‘分两期支付,第一期于X月X日前支付50%,第二期于X月X日前支付剩余50%’”);
    • 补充协议与原调解书的关系(如“本协议与原调解书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 双方签字、日期,必要时可加盖手印或公证。
      示例:若原调解书约定被告于2024年1月1日支付10万元,现双方协商分期支付,可补充协议明确分期金额及时间。
  2. 直接修改原调解书形式
    若追加条款涉及原调解书核心条款的变更(如调整赔偿金额、变更履行主体等),建议直接修改原调解书并重新签署。修改时需注意:

    • 在原调解书中划去需修改的内容,手写补充新条款,并由双方在修改处签字确认;
    • 或重新打印完整调解书,在文末注明“本调解书系对原调解书的修改,原调解书中与本调解书不一致的内容以本调解书为准”;
    • 双方签字、日期,必要时可由调解组织或法院确认。
      示例:若原调解书约定被告赔偿原告5万元,现双方协商增加至8万元,需重新签署调解书并明确变更内容。

关键提醒:

  • 追加条款需双方自愿,不得强迫;
  • 内容需合法,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
  • 若原调解书经法院或调解组织确认,追加条款建议通过相同程序确认效力,避免后续争议。

如有具体条款需起草或审核,可直接向我提供细节,我会协助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