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权力手段不正当”是指违反相关规定,利用非正规、非合法的手段为自己或他人谋取职位、利益或特权的行为。具体分析如下:
一. 不正当手段的定义
- 不正当手段是指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或相关法律法规,未经正常程序而使用的违法违规手段。这包括但不限于利用社会关系(如老乡、同学、同事、战友等)进行请托,或者采用请客送礼、行贿受贿、拉票贿选等手段。
二. 不正当手段的具体表现
-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不正当手段可能表现为“跑官要官”,即个人主动寻求职位晋升,通过非正规渠道进行活动。
- 另一表现是“买官卖官”,即利用金钱或其他利益交换职位,这是一种严重的腐败行为。
三. 法律后果
-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党纪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的,将根据不同情况受到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等处分。
- 对于通过不正当手段得到的职位,将一律免去其现任职务,并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调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 如果涉嫌犯罪,还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行使权力手段不正当”是一种违反规定、破坏公平正义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我建议所有行使权力的人都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权力的合法、合规使用。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