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证据“三性二力”指的是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以及证据能力和证明力。以下是详细解释:
一. 证据“三性”
合法性:证据必须由法定人员依照法定程序收集,且证据的形式也要符合法律规定。这是证据被采纳的基本前提,如果证据收集程序违法,即使内容真实,也可能被排除在诉讼之外。- 例如,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的证据,如窃听、偷拍等,即使内容真实,也因其不合法性而不能被采纳。
客观性:证据必须反映客观存在的事实,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这意味着证据应当是真实存在的,不依赖于任何人的主观判断或想象。- 例如,物证应当是案件现场真实存在的物品,证人证言应当是证人基于亲身感知所作的如实陈述。
关联性: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有实质相关,并对案件事实有证明作用。也就是说,证据需要能够直接或间接地证明案件中的某个事实。- 例如,如果一起盗窃案中,现场留下的指纹与嫌疑人的指纹匹配,那么这份指纹证据就与案件事实具有关联性。
二. 证据“二力”
证据能力:也称证据资格,是指一项证据能够成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所必须具备的资格和条件。它主要取决于证据的合法性,如果证据收集程序违法,那么该证据就丧失了证据能力。- 例如,一份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的证据,即使内容真实且与案件有关,也可能因其不合法而被排除在诉讼之外。
证明力:又称证明价值,是指证据对案件事实证明作用的大小强弱程度。它反映了证据事实对案件事实证明作用的有无和证明程度的大小问题。证据的证明力大小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证据的来源、与案件的关联紧密程度等。- 例如,直接证据(如目击证人的证言)通常比间接证据(如物证上的指纹)具有更强的证明力,因为它能直接证明案件的关键事实。
综上所述,刑事案件证据的“三性二力”是评估证据是否有效、是否可信以及其对案件事实证明作用大小的重要标准。在刑事诉讼中,控辩审三方都需要依据这些标准来举证、质证和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