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之间的借款不会被列入职业放贷人行列。具体分析如下:
一. 职业放贷人的认定标准
- 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核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事放贷业务需经金融监管部门核准。未经核准的,不得从事放贷业务。
- 向社会不特定的人从事经营性的放贷业务:职业放贷人通常向社会不特定的人提供贷款,而非仅限于亲朋好友。
- 出借行为具有反复性、经常性,借款目的具有营业性:职业放贷人以赚取高额利息为目的,其出借行为具有反复性和经常性,且借款目的具有营业性。
二. 朋友借款与职业放贷人的区别
- 借款对象特定:朋友借款通常发生在特定的个人之间,而非向社会不特定的人提供贷款。
- 借款目的非营业性:朋友之间的借款往往基于友情、互助等目的,而非以赚取高额利息为营业目的。
- 法律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向亲朋好友的借款,不论金额和笔数多少,都不构成非法放贷,也不会被认定为职业放贷人。
三. 实际案例支持
在实际案例中,法院也支持了上述观点。例如,在某案件中,法院认为债权人和债务人是朋友关系,即使借款频繁,也不属于职业放贷人。因为该借贷行为是基于朋友关系,而非以赚取高额利息为目的的经营性放贷。
综上所述,朋友之间的借款不会被列入职业放贷人行列。因为朋友借款不符合职业放贷人的认定标准,且相关法律法规也明确规定向亲朋好友的借款不构成非法放贷。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