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别人家的小狗给钱是违法的。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 拾得遗失物应依法返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所有权人或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且拾得人应当返还权利人。在此情境下,“别人家的小狗”即为遗失物,拾得人(即找到小狗的人)有义务将其返还给失主,而无权索要报酬。
二. 索要报酬与法律规定相悖
三. 合理费用可主张
虽然拾得人不能向失主索要报酬,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的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这意味着拾得人因保管遗失物品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如食物、医疗等),可以向失主主张。但需要注意的是,必要费用不等于报酬,二者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种费用。
我的建议:如果您捡到了别人的小狗,请尽快联系失主或将其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并妥善保管小狗直至失主领取。如果您因保管小狗而产生了必要费用,可以向失主合理主张。但请记住,索要报酬是违法的,并且可能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