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婚姻家庭编2025年新规-陈承律师|法行宝
2025-04-09 婚姻家庭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2025年新规主要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中,该解释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以下是新规的要点归纳:

一. 房产分割更公平

  1. 夫妻间给予房产:

    • 离婚诉讼时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登记,法院会结合给予目的、婚姻关系存续时间、共同生活及孕育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贡献大小和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判决房屋归属及是否补偿。
    • 房屋已转移登记,若婚姻关系存续时间短且给予方无重大过错,法院可判决房屋归给予方,并确定补偿事宜。
    • 例如,小明婚前有一套房子,婚后为妻子小红加名。若两人十年后离婚,小明承担了更多家庭开销,法院可能将房产判归小明,但需根据小红对家庭的贡献(如照顾子女)给予一定补偿。
  2. 父母出资购房:

    • 全额出资: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约定处理;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离婚时法院可判决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但需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子女抚养等因素,确定是否对另一方补偿。
    • 部分或双方父母出资:按出资比例分割,但补偿可能高于或低于比例。
    • 例如,小张父母全额出资买房,未约定归属。若小张离婚,房产归小张,但需补偿妻子小李在婚姻中的付出(如全职照顾孩子)。若双方父母出资比例2:8,法院可能判房产归出资80%的一方,但补偿比例可能调整为15%或25%。

二. 财产分割与债务处理

  1. 恶意逃债:

    • 夫妻一方通过离婚恶意逃债,债权人可申请撤销离婚协议中的相关财产分割条款。
    • 例如,老王欠债50万元,离婚时将房子全给妻子,导致无财产还债。债主可起诉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中的房产分割条款,追回老王应承担的份额。
  2. 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 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在网络直播平台用夫妻共同财产打赏,数额明显超出家庭一般消费水平,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可认定为“挥霍”。另一方请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请求对打赏一方少分或不分的,法院应予支持。
  3. 违反夫妻忠实义务:

    • 夫妻一方为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目的,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或以明显不合理价格处分,另一方主张赠与无效的,法院应予支持。

三. 子女抚养与探视权

  1. 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

    • 父母一方或其近亲属等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另一方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人格权侵害禁令,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 离婚诉讼中,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一方,法院会优先考虑由另一方直接抚养。
  2. 抚养费支付:

    • 离婚协议中约定另一方不负担抚养费,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离婚后,若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原生活水平显著降低或子女生活等必要合理费用确有显著增加,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成年子女请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四. 其他规定

  1. 同居关系析产:

    • 双方均无配偶的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件中,对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等,法院以各自出资比例为基础,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情况、有无共同子女、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分割。
  2. 离婚经济补偿与经济帮助:

    • 离婚时,一方因负担较多家庭义务而有权请求经济补偿。
    • 离婚诉讼中,一方存在年老、残疾、重病等生活困难情形,可请求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

以上新规旨在维护公序良俗,平衡保护个人财产权利与婚姻家庭团体利益,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引导家庭成员敬老爱幼、互相帮助,推动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