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最晚60日内要到,但在特殊情况下可能会中止。具体分析如下:
一. 一般情况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这是工伤认定书下发的最晚期限。
二. 特殊情况
- 如果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而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会中止。这意味着,在这种情况下,工伤认定书的下发时间可能会超过60日,具体时长将取决于司法机关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结论的时间。
我建议您耐心等待工伤认定书的下发,并密切关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通知。如果长时间未收到工伤认定书,您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咨询了解具体情况。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