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转走300万巨款后,竟还给受害人转了1万做生活费-李肖峰律师|法行宝
2025-04-09 刑事辩护

骗子转走300万巨款后给受害人转1万做生活费,这一行为并不改变其诈骗的犯罪事实,骗子仍需承担刑事责任。以下是对此案情的详细分析:

一. 骗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1. 诈骗罪的定义: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2. 行为分析:骗子通过欺骗手段转走了受害人的300万巨款,这一行为明显符合诈骗罪的定义。即使后来给受害人转了1万做生活费,也不影响其诈骗行为的成立。因为诈骗行为已经完成,后续的转账行为并不能消除其诈骗的犯罪事实。

二. 诈骗数额的认定

  1. 数额认定标准:诈骗数额是以骗子实际骗取的财物数额为准。
  2. 具体数额:在此案中,骗子实际骗取了300万,因此诈骗数额应认定为300万。后续的1万转账并不计入诈骗数额的减少。

三. 刑事责任的承担

  1. 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 责任承担:骗子转走300万巨款,数额特别巨大,因此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即使后来给受害人转了1万做生活费,也不能减轻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骗子转走300万巨款后给受害人转1万做生活费,并不改变其诈骗的犯罪事实,骗子仍需承担刑事责任。诈骗数额应认定为300万,且骗子应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承担刑事责任。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