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政治权利-谷东律师|法行宝
2025-04-09 刑事辩护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特定的四项政治权利。具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包括剥夺以下权利:

  1.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意味着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无法参与投票选举或被选举为公职人员。
  2.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这表示他们不能公开发表意见、出版书籍、组织或参与集会、结成社团、进行游行或示威活动。
  3. 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即他们不能在国家机关中担任任何职务。
  4. 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这意味着他们也不能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或人民团体中担任领导职务。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还规定了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及相关规定,如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但也有特殊情况,如被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第五十七条,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执行剥夺政治权利期间,被剥夺者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监督管理规定,不得行使上述被剥夺的权利。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