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可以留土地吗-王炀律师|法行宝
2025-09-23 房产纠纷

村集体可以留土地,但需遵循特定规定和程序。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村集体确实有权获得一定比例的留用地。这是根据《广东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所规定的。留用地是指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后,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一定比例,作为征地安置另行安排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生产的建设用地。留用地的使用权及其收益全部归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留用地的具体比例和安排方式:

  • 留用地通常按实际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面积的10%至15%安排,具体比例由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以及项目建设情况确定。
  •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选择折算货币补偿而放弃留用地安置,或者没有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可供选址安排作为留用地的,可以不安排留用地,而是采取折算货币方式补偿。

留用地的选址原则:

  • 留用地选址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乡规划。
  • 留用地选址由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协商确定。
  • 留用地应根据产业分类分别向规划功能区、城镇社区集中。

留用地的管理和使用:

  • 留用地应当依法转为建设用地,原则上保留集体土地性质;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留用地可征收为国有土地。
  • 留用地办理转为建设用地或征收土地手续的费用,纳入征地成本,由用地单位承担。
  • 留用地使用权及其收益全部归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严禁将留用地分配到本村村民。
  • 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国有留用地使用权或出让、转让、出租、抵押集体留用地使用权,须经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遵循相关公示和交易程序。

村集体收回土地的其他情形:

除了因征收而获得的留用地外,村集体在特定情况下也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例如,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或者土地使用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土地抛荒、承包户迁移或户口变动、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等情形下,村集体可以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但这些收回行为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以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综上所述,村集体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有权获得留用地,并且这些留用地的管理和使用都受到严格的法律规范。同时,在特定情况下,村集体也有权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