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代理行为追认函怎么写-王晓芳律师|法行宝
2025-09-23 合同纠纷

无权代理行为追认函的撰写,核心在于明确表达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行为的承认及愿意承担法律后果的意思表示。以下是一份追认函的示例及撰写要点:

追认函示例

追认函

致:[相对人姓名/公司名称]

本人/本公司,[被代理人姓名/公司名称],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具体号码],就[无权代理人姓名]未经本人/本公司授权,擅自以本人/本公司名义于[具体日期]与贵方签订的《[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具体编号])一事,特此作出如下追认:

1. **追认事项**:本人/本公司确认,上述无权代理行为系本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的追认,对该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本人/本公司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2. **合同效力**:自本追认函生效之日起,上述合同视为本人/本公司与贵方之间正式签订的有效合同,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3. **法律后果**:因上述无权代理行为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履行、违约责任等,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4. **其他**:本追认函自签发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本人/本公司与贵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追认。

被代理人(签字/盖章):[被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具体日期]

撰写要点

  1. 明确追认对象:

    • 追认函应明确指向具体的无权代理行为及涉及的合同,包括合同名称、编号、签订日期等关键信息。
  2. 表达追认意思:

    • 追认函的核心是表达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行为的承认,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这应作为追认函的主要内容,清晰、明确地表述出来。
  3. 确认合同效力:

    • 追认后,原无权代理行为转化为有权代理,合同自始有效。追认函中应明确这一点,以消除相对人对合同效力的疑虑。
  4. 承担法律后果:

    • 被代理人应明确表示愿意承担因无权代理行为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履行、违约责任等。这是追认函的重要法律效果。
  5. 形式与送达:

    • 追认函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被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送达相对人时,应确保相对人签收或以其他方式确认收到。

注意事项

  • 追认期限: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相对人进行了催告,被代理人必须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在相对人未催告的情况下,追认权的行使没有期限限制,但应在善意相对人撤销前作出,否则无效。
  • 善意相对人权利:在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权撤销无权代理行为。撤销应以通知的方式作出。因此,被代理人在作出追认决定前,应谨慎考虑相对人的态度及可能行使的撤销权。
  • 法律后果承担:追认后,被代理人需承担无权代理行为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因此,在作出追认决定前,被代理人应充分评估无权代理行为可能带来的风险及后果。

在撰写追认函时,务必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以避免因表述不清或遗漏关键信息而引发的法律纠纷。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