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越南、哥伦比亚签订了移管被判刑人条约。
一. 中国与越南签订移管被判刑人条约
- 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的决定,该条约于2023年12月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在北京签署,并于2024年9月13日由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批准。
二. 中国与哥伦比亚签订移管被判刑人条约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哥伦比亚共和国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该条约由双方于2019年7月31日在北京签订,详细规定了移管被判刑人的条件、程序、费用等相关事宜。
我的观点:目前,中国至少与越南和哥伦比亚两个国家签订了移管被判刑人条约。这些条约的签订有助于加强中国与相关国家在刑事司法领域的合作,使被判刑人得以在其国籍国服刑,从而有利于被判刑人重返社会。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