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交通事故造成伤残时,座位险的医疗费用与意外险能否叠加赔付,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座位险与意外险的赔付性质
座位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属于责任保险,其赔付基础是驾驶员对车上乘客的侵权责任,即当驾驶员因过错导致乘客受伤时,保险公司按责任比例赔偿乘客的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而意外险属于人身保险,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人身伤害为赔付条件,与责任归属无关。因此,两者赔付性质不同,理论上可同时主张。
医疗费用能否叠加赔付
医疗费用具有“损失填补”特性,即被保险人不能因同一损失获得超过实际支出的赔偿。根据《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发生死亡、伤残或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具体到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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