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案受害人委托的律师能否参加庭审-孙能能律师|法行宝
2025-09-16 刑事辩护

诈骗案受害人委托的律师不能直接参加庭审中针对被告人的刑事部分辩护,但受害人本人可参与庭审并行使相关诉讼权利,其委托的律师可在附带民事诉讼阶段代理受害人参与诉讼。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从刑事诉讼程序角度

在刑事诉讼中,庭审主要围绕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展开,辩护人是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维护其合法权益。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人通常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或者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其职责是针对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的指控,提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

而诈骗案的受害人作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其委托的律师并非被告人的辩护人,因此不能直接以辩护人的身份参加庭审中针对被告人的刑事部分辩护。不过,被害人作为诉讼参与人,有权参与庭审。在法庭调查阶段,被害人可以讲述案件事实、对证据发表看法;在法庭辩论环节,能围绕争议焦点表达观点,维护自身权益;对刑事判决也能发表看法。例如,被害人可以陈述自己被诈骗的经过、损失情况等,帮助法庭更全面地了解案件事实。

从附带民事诉讼角度

如果诈骗案的受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了物质损失,根据法律规定,受害人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委托的律师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代理人参加庭审。

诉讼代理人可以在庭审中代为行使诉讼权利,如陈述诉讼请求、提供证据、进行辩论等。例如,律师可以代表受害人出示因诈骗导致的财产损失的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合同等,并在法庭辩论阶段阐述要求被告人赔偿的依据和理由,以维护受害人的民事权益。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这明确了被害人在庭审中的陈述权和发问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为受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其委托的律师参与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庭审提供了依据。

实际案例参考

在实际的诈骗案件庭审中,经常会出现被害人参与庭审的情况。例如,在一些网络诈骗案件中,被害人众多,他们会在庭审中陈述自己被诈骗的过程和遭受的损失,对定罪量刑提出自己的意见。同时,如果有被害人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其委托的律师会在附带民事诉讼阶段积极参与,为被害人争取合理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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