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和试用期存在多方面的区别,具体如下:
身份与目的不同
签订协议与法律关系不同
协议约定时间不同
薪资待遇不同
在实习或试用过程中,还有一些常见问题需要注意:
实习生加班,加班费怎么算? 首先要确定此处的“实习生”是否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若属于没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实习生,其加班费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如果双方在实习合同中约定了加班工资的标准,就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获得相应工资。但倘若名为“实习生”,其实际上却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则无论用人单位使用何种称呼,如果劳动者构成加班,用人单位依然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费。
试用期结束,不给转正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同一个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并且规定了试用期的上限。所以试用期到期,用人单位应予以转正或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到期仍不转正,实际上系延长试用期的情形,属于违法约定试用期。此时只要试用期结束,劳动者就是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就能享受该单位正式员工能享受的福利待遇。倘若存在差额,劳动者可通过提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方式进行维权。
试用期内辞职被索要违约金怎么办? 一些劳动者因对工作不满意而在试用期内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时,后者可能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其实,《劳动合同法》设立试用期的目的,就在于给予劳动关系双方一个相互考察的期限。此时虽然劳动合同已经生效,但劳动者如因不满意用人单位而要离开,可以比转正后更快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只要提前3天辞职即可,无需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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