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税额28万,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具体分析如下:
刑事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205条及司法解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税款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造成国家税款损失5万元以上的,即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您提到的28万税额已远超该标准,属于“数额较大”情形。
量刑范围
从宽可能性
若存在自首、立功、退缴税款、认罪认罚等情节,可能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例如,全额退缴违法所得并补缴税款,可能争取缓刑或更轻量刑。
行政处罚与刑事衔接
即使未被刑事追责,税务机关仍可能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处以50%至5倍罚款,并追缴税款及滞纳金。行政处罚不免除刑事责任,但可能作为量刑参考。
建议:若涉及此类案件,需立即委托律师介入,通过梳理资金流向、发票流向等证据,争取降低税款认定数额或证明无主观故意,以最大限度维护权益。如有进一步细节需分析,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