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取保候审时,保证人是可以更换的。
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原先的保证人因为某些原因(如不愿继续履行保证义务、丧失履行保证义务的能力、与案件产生新的利害关系等)无法再尽到其相应的保证责任或已不再适合担任保证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被取保候审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是有权向执行机关申请更换保证人的。
更换保证人的流程:
提出申请:被取保候审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需要向执行机关(通常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具体取决于案件的进展和羁押地点)提出更换保证人的申请。
审查与批准:执行机关在接到申请后,会对更换保证人的事由进行审查。如果情况属实,执行机关会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以确保取保候审的执行不受影响。
新保证人的资格:新的保证人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等。这是为了保障取保候审制度的正常运行,维护司法秩序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注意事项:
综上所述,办取保候审时,如果保证人出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形,是可以申请更换保证人的。但这一过程需要遵循法定的程序和条件,以确保取保候审制度的严肃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