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继承法已经废止,现由《民法典》对遗产范围进行规定,采用列举式的方法指明了遗产的范围。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范围包括:
- 公民的收入:如工资、奖金、存款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等。
- 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这是公民生前日常居住和使用的财产,属于遗产的一部分。
- 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包括公民在宅基地上自种的树木、自留山上种的树木,以及饲养的牲畜和家禽。
- 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如公民自己收藏的书画、古玩、艺术品等,特别珍贵的文物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处理。
- 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例如,农村承包专业户的汽车、拖拉机、加工机具等,以及城市个体经营者、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在内地投资所拥有的各类生产资料。
- 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即基于公民的著作被出版而获得的稿费、奖金,或者因发明被利用而取得的专利转让费和专利使用费等。
- 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如公民的国库券、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复员、转业军人的复员费、转业费,公民的离退休金、养老金等。
这些遗产在继承时,通常是先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如果没有遗嘱或遗嘱未分配的遗产,则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