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父母去世后有自书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是否需要所有人到场”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遗嘱公证并不需要所有继承人到场。
首先,我们要明确遗嘱公证的核心目的。遗嘱公证主要是为了确保遗嘱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其意思表示真实无欺。这一过程主要关注的是遗嘱人本人的意愿和遗嘱内容的合法性,与继承人的在场与否没有直接关系。
具体来说,当遗嘱人(即您的父母)亲自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并在公证员面前明确表达其真实的遗嘱意愿,签署相关文件后,公证机构会对遗嘱人的身份进行核实,对遗嘱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只要这些条件都满足,公证机关就可以依法对遗嘱进行公证,而无需所有继承人到场。
此外,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自然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这意味着遗嘱是立遗嘱人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并不依赖于继承人的同意或在场。
当然,在遗嘱生效后的继承程序中,如果继承人之间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等方面存在争议,可能需要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些纠纷。但这与遗嘱公证时的要求是不同的,遗嘱公证本身并不涉及继承人的参与或争议解决。
综上所述,您父母去世后留下的自书遗嘱,在办理继承权公证时,并不需要所有继承人到场。只要遗嘱内容真实、合法,且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证机关就可以依法对遗嘱进行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