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或广播剧资源私信指定分享给一人,如果未获授权,通常构成侵权。具体分析如下:
一. 构成侵权的情况
二. 不构成侵权的情况
获得授权:如果分享者在分享之前已经获得了著作权人的明确授权,那么这种分享行为就是合法的,不构成侵权。例如,著作权人可能为了推广其作品,允许某些用户在特定范围内进行分享。
例如,假设你未经许可将一部热门的电视剧资源私信分享给了你的朋友,即使你没有从中获利,也构成了对著作权人传播权的侵犯。相反,如果你事先获得了著作权人的授权,那么你的分享行为就是合法的。
综上所述,我建议在分享电视剧或广播剧资源之前,务必确认是否已经获得了著作权人的授权。如果没有获得授权,那么即使是以私信的方式指定分享给一人,也可能构成侵权。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