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讯逼供有几种叫法-张嘉良律师|法行宝
2025-09-06 刑事辩护

刑讯逼供在司法实践中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被广泛接受的“别称”体系,但根据不同的表现形式和手段,可以归纳出一些俗称或描述性称谓。以下是从不同角度对刑讯逼供的“叫法”或描述进行的归纳:

1. 根据具体手段命名

  • 罚站法:长时间罚站,剥夺休息权利。
  • 手拷法:使用手铐等械具限制行动自由。
  • 电警棍法:使用电警棍进行电击。
  • 皮带抽打法:用皮带进行抽打。
  • 剥夺睡眠法:长时间不让嫌疑人睡觉。
  • 辣椒擦眼睛法:用辣椒擦拭嫌疑人眼睛,造成强烈刺激。
  • 针刺法:用针进行刺扎。
  • 冷冻法:在极低温度下迫使嫌疑人就范。
  • 噪音掩盖法:制造噪音干扰嫌疑人正常思维。

这些称谓直接描述了刑讯逼供的具体手段,直观且易于理解。

2. 根据体位或姿势命名

  • 苏秦背剑:让嫌疑人把胳膊一上一下背到后面,用力将两手拉近,然后用拇指铐子铐住两手的大拇指,造成剧烈疼痛。
  • 开飞机:让嫌疑人腰弯成90度,两手向后伸展、伸直,模仿飞机飞行,动作稍不规范即遭拳打脚踢。
  • 固定体位:长时间固定嫌疑人的坐姿或站姿,造成身体极度不适。

这些称谓通过描述嫌疑人的体位或姿势,间接反映了刑讯逼供的残酷性。

3. 根据感官刺激命名

  • 泼冷水:在极低温度下向嫌疑人泼冷水,同时用电风扇吹,造成身体极度寒冷和痛苦。
  • 吹空调:将空调温度调至最低,风量调至最大,对着嫌疑人的脑袋猛吹,造成头痛和不适。

这些称谓通过描述对嫌疑人感官的刺激,揭示了刑讯逼供的残忍手段。

4. 根据法律术语和司法实践命名

  • 刑讯逼供罪:这是法律上的正式称谓,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 非法取证:刑讯逼供是非法取证的一种形式,违反了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

这些称谓从法律角度对刑讯逼供进行了定义和分类,体现了其违法性和严重性。

法律背景与建议

刑讯逼供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如《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对刑讯逼供等非法证据收集方法的禁止性规定,还严重侵犯了犯罪嫌疑人的基本人权,是导致冤假错案的重要原因之一。从法律建议的角度来看,任何形式的刑讯逼供都是不被允许的,司法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依法进行侦查和审判活动。

同时,对于遭受刑讯逼供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寻求法律援助和保护。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遭遇了刑讯逼供,请直接向我咨询,我将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