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释义-曲运超律师|法行宝
2025-09-03 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主要对饮酒后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进行了规定,并明确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具体来说:

  1.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 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
    • 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 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3.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 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 并处五百元罚款。
  4. 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
    • 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 并处二千元罚款。
  5. 特殊情况:

    • 一年内有前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这条法律的核心在于,它明确指出了饮酒后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性,并对此类行为实施了相对严厉的处罚。这是因为饮酒后人的身体会产生一系列的生理反应,如注意力分散、身体协调能力下降等,这些都会极大地增加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从而对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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