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2条-曲运超律师|法行宝
2025-09-03 公司事务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2条主要关注的是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进行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具体来说:

条文内容

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下列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1. 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在其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
  2. 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
  3. 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
  4. 其他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核心要点解析

  1. 行为主体:经营者,即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2. 行为手段:利用技术手段,如编程、脚本、病毒等。

  3. 行为对象: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

  4. 行为类型:

    • 插入链接、强制跳转;
    • 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
    • 恶意不兼容;
    • 其他妨碍、破坏行为。
  5. 法律后果:实施上述行为的经营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等。

相关法律依据延伸

  •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其他相关条款:该法还规定了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 《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于因不正当竞争行为造成的损害,权利人可以依据《民法典》请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

实务建议

  1. 经营者合规经营:在提供网络产品或服务时,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的合法经营。

  2. 加强技术防护:经营者应加强技术防护措施,防止他人利用技术手段对自己的网络产品或服务进行破坏。

  3. 及时维权:一旦发现有其他经营者实施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并寻求法律救济。

如果你在处理相关事务时遇到具体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