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交通事故到医院检查,自己开车检查、复查时加油的票不能作为交通费的证据。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自己开车检查、复查时加油的票,并不能直接证明与就医或转院治疗有直接关系,因此不能作为交通费的证据。
在交通事故赔偿中,为了主张交通费,你应当提供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的正式票据,如公交车票、出租车票等。如果这些票据丢失或无法提供,你可以尝试提供其他证据来证明交通费的支出,比如就医记录、医院出具的证明等,但这些证据应当能够清晰地反映出你因就医或转院治疗而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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