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拖欠中小企业款项将付利息-曲运超律师|法行宝
2025-09-02 公司事务

机关、事业单位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确实将需要支付利息。这一规定出自国务院修订后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该条例将于2025年6月1日起施行。以下是对这一规定的详细解释:

  1. 支付期限:

    • 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
    • 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
  2. 逾期利息:

    • 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
    • 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有约定的,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未作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
  3. 其他相关规定:

    • 不得强制中小企业接受商业汇票、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等非现金支付方式,以防止变相延长付款期限。
    • 子公司赖账,母公司也要负责,即大型企业需督促子公司执行相关支付规定。
    • 对于违反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

综上所述,机关、事业单位拖欠中小企业款项将需要支付利息,这是为了保障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缓解其资金压力,稳定市场预期。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