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人采取骗取手段从行贿人处获取财务怎么认定-李聪律师|法行宝
2025-04-03 刑事辩护

受贿人采取骗取手段从行贿人处获取财物,应认定为受贿罪,同时这种骗取手段也可能构成诈骗罪,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论处。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 受贿罪的认定:

    •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受贿人采取骗取手段从行贿人处获取财物,本质上仍是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以非法手段获取财物,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2. 诈骗罪的认定:

    •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如果受贿人采取的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使行贿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这种错误认识而处分财物,那么受贿人的行为同时也触犯了诈骗罪。
  3. 想象竞合的处理:

    • 想象竞合是指行为人以一个主观故意实施一种犯罪行为,触犯两个以上罪名,以主观故意犯罪从重处罚。在受贿人采取骗取手段从行贿人处获取财物的情况下,如果同时构成受贿罪和诈骗罪,应按照想象竞合的原则,择一重罪论处。

综上所述,受贿人采取骗取手段从行贿人处获取财物,应认定为受贿罪。同时,如果这种骗取手段构成诈骗罪,应按照想象竞合的原则,择一重罪论处。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综合考虑受贿人的主观故意、行为手段、财物数额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以确保罪责刑相适应。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